關于落實科創板科創成長層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公告
尊敬的投資者:
為落實《中國證監會關于在科創板設置科創成長層增強制度包容性適應性的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了深化科創板改革配套業務規則,修訂了《會員管理業務指南第2號——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個人投資者參與新注冊的科創板科創成長層股票的申購、交易前,應已開通科創板權限(需滿足“申請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資產日均不低于50萬元,且交易經驗達到24個月以上”),以紙面或電子形式簽署《科創板科創成長層企業股票投資風險揭示書》(以下簡稱《科創成長層風險揭示書》),且風險承受能力為C4積極型及以上。
我司積極落實適當性管理要求,支持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通過網上或臨柜方式開通科創成長層權限。網上辦理路徑:長江e號“掌廳-權限開通-科創板/成長層權限開通”,或長江e號首頁“科創成長層權限開通”。
對于已在公司開通了科創板權限的投資者,滿足風險承受能力為C4積極型及以上的,簽署《科創成長層風險揭示書》后即開通科創成長層權限。對于在公司新申請開通科創板權限的投資者,有權選擇是否同時開通科創成長層權限,選擇同時開通的,則在簽署《科創板風險揭示書》的同時還要簽署《科創成長層風險揭示書》。對于未在公司開通科創板權限的投資者,申請開通科創成長層權限,應同時申請開通科創板權限。
投資者在簽署《科創成長層風險揭示書》前,應充分閱讀、知悉和了解科創成長層股票交易風險事項、法律法規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等,并根據自身財務狀況、實際需求及風險承受能力等,審慎判斷是否參與科創成長層股票交易。
投資有風險,入市須謹慎。詳情請咨詢您的客戶經理或致電95579。
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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